博客年龄:17年2个月 访问:?次 文章:159篇
姓名:杨帆 13911868666位置: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孩子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